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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窦万贵一审被判死缓

2025-07-19 05:53:05 [探索] 来源:柔美灵阁站

2025年7月9日,新疆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揭露宣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维吾副主席窦万贵纳贿案,尔自对被告人窦万贵以纳贿罪判处死刑,治区政协主席延期二年履行,原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窦万并处没收个人悉数产业;对其纳贿所得资产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贵审缺乏部分,被判持续追缴。死缓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2年,新疆被告人窦万贵使用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托里县委书记,维吾吐鲁番地委委员、尔自组织部部长,治区政协主席阿克苏地委委员、原副组织部部长,窦万阿克苏地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阿克苏地委署理书记、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阿克苏地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当,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包、矿藏开发、企业经营、职务选拔调整等事项上获取利益,直接或经过别人不合法收受资产合计折合人民币2.29亿余元。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被告人窦万贵的行为构成纳贿罪,纳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纳贿违法中有未遂情节,归案后照实供述自己罪过,自动告知监察机关没有把握的绝大部分违法事实,认罪悔罪,活跃退赃,纳贿所得资产及孳息绝大部分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裁夺从轻处分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当即履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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